让传统文化在现代社会散发光芒

时间:2016-07-07 | 来源: | 作者:(中国)平措扎西

  【摘要】文化是一个地区的民众在长期生活过程中形成的最适合他们生存环境和生存境遇的生活模式,文化传统是一个民族经过千百年的历史过程所形成的生活模式。长期以来,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西藏传统文化的保护和发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美术界的“百幅唐卡”工程,非物质文化遗产班戈谐钦,《卡其帕鲁教言》、《萨迦格言》、《水树格言》等传统文化,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促进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这些传统文化中的积极元素和现代文明融合在一起,成为人类文明的组成部分,在现代社会焕发出夺目的光彩。

  习近平总书记曾经指出:“博大精深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根基”,“我们要结合新的时代条件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这些讲话为新的历史时期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指明了前进方向,也为传统文化在现代社会散发出光芒,使其与现代需求接轨并不断发展,永葆其美丽青春奠定了基础。

  文化是一个地区的民众在长期生活过程中形成的最适合他们生存环境和生存境遇的生活模式。文化在三层意义上存在:作为精神层面的文化,包括各种理论形态和精神形态的文化形式,包括哲学、文学作品、艺术作品等;制度层面的文化,包括法律制度、礼仪制度等;第三层面是生活层面的文化,包括人们的生活习惯、婚丧嫁娶的习俗、休闲生活方式等。文化传统则是指一个民族经过千百年的历史过程所形成的生活模式。

  西藏具有丰厚的传统文化资源,是我国文化宝库中一颗璀璨的明珠。长期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西藏传统文化的保护和发展,明确提出要把西藏建设成为重要的中华民族特色文化保护地,并持续加大政策、项目、资金、人才等投入力度,为西藏文化保护和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给予了有力保障。自治区党委、政府从推进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把文化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出台了《关于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决定》《关于繁荣发展西藏社会主义文艺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重要政策,作出了“由文化资源大区向文化发展强区转变”的战略部署,实施重点文物保护维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古籍保护和贝叶经保护等重大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出台文物和非遗保护系列法规,建立国家、自治区、市、县四级文化遗产分级保护体系,全面传承和保护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优秀传统文化得到前所未有的保护。关于这一点, 2015年9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西藏的成功实践》白皮书里得到了印证。《白皮书》指出:“自治区成立50年来,在尊重、保护、传承和弘扬藏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显著成就。当今西藏,在传统与现代的交融中,藏文化不断焕发出新的活力”。日前,由西藏文联编纂出版的《中国西藏民间文学三套集成》藏文版出版发行,这本近400万字的《中国西藏民间文学三套集成》藏文版三套集成是西藏大地上的一座民族文化长城,是西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脉,前后历时11年,1700多名工作人员参与搜集整理及编纂,充分说明了自治区党委、政府对民间文学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充分说明了我区文艺界身体力行实践传统与现代接轨这一重大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