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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新平:西藏宗教文化的发展

时间:2011-11-10 | 来源: | 作者: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所长  卓新平


  西藏作为中国的一个民族区域,自唐朝以来即建立起古代唐蕃之间独特的亲密关系。唐贞观八年(公元634年)松赞干布(Sron-btsan-sgam-po, 617—650年,一说617—698年)18岁时遣使向唐太宗献贺礼,唐太宗派使者回谢,从此开始其官方联系。唐贞观十五年(公元641年)唐朝文成公主自长安来到吐蕃与松赞干布成亲,这种唐蕃联姻加深了其政治、文化交往,亦因此而建立起宗教之间的交流,此即佛教从内地传入西藏之始。唐高宗于永和元年(公元649年)嗣位后晋封松赞干布“驸马都尉”(phu-mav-tu-we)爵位和“西海郡王”(Zhi-has-cun-wang)王号。自13世纪中国元朝起,西藏全面纳入元朝统治。此后明朝中央政府亦实施了对西藏地方事务的管理,明朝皇帝对西藏地方掌权人士和佛教高僧都有封授,赐给官爵、名号,发给其掌管地方权力的诏书,明朝永乐皇帝还于1413年左右(亦有文献记载于1408年)曾想迎接藏传佛教格鲁派创始人宗喀巴大师(Tsong-kha-pa,1357—1419年)来内地访问,并赐给其金字诏书和封号。宗喀巴虽然没能亲自出行,但仍派其弟子大慈法王释加也失(Shvakya-ye-shes)前往内地,并朝见明朝皇帝。清朝政府成立后亦于1643年与第五世达赖喇嘛建立联系,清朝皇帝曾给达赖喇嘛和西藏上层统治者金册金印等封赏,并邀请第五世达赖喇嘛率西藏僧侣官员3000多人赴京访问。在明代、清代,西藏活佛转世逐渐被纳入中央政府管理和国有典章法制范围之内。1792年,清朝政府公布法令,对呼图克图(ho-thog-thu,意为“圣者”)以上的上层大活佛实行“金瓶掣签”,从此形成藏传佛教的宗教仪轨,作为历史定制而延续至今。1995年,经过“金瓶掣签”和国务院批准,完成了十世班禅转世灵童寻访、认定和第十一世班禅的册立和坐床。自1792年至今,藏传佛教大活佛转世系统中有70多位转世灵童是经过“金瓶掣签”认定后报中央政府批准的。

  自元代中国中央政府直接管理西藏地区后,以藏族为主,包括门巴族、珞巴族和僜人等西藏人民建立了与祖国各族人民的密切联系。但1840年鸦片战争后,西方列强对中国各地的侵略亦波及西藏。1841年,英国默认印度旁遮普的森巴(道格拉王室,锡克族人)入侵西藏阿里地区。1888年和1903年,英国更是直接发起了两次侵藏战争,为此西藏人民曾奋起反抗。由于列强的侵略和清政府的软弱无能,加之西藏当时政教合一的农奴制度,使西藏的社会发展极为缓慢,老百姓根本就没有任何人权的保障。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西藏的社会发展从此发生了巨大变化。这种历史变迁可以从西藏人口的发展上清晰可见。13世纪元朝时西藏的人口约为100万,至1951年时其人口为114万,几百年间其人口仅增长14万左右。西藏人口在解放后则获得明显增长,到1964年时已增至120万。中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西藏亦进入了其飞速发展阶段。其人口于2000年已达到261.6万人,其中藏族人口为242.7万人;2010年西藏人口增至300万人,其中藏族增至271.6万人,占西藏总人口的90.48%。从中国整体的人口平均增长率来看,从2000年至2010年全国人口年均增长率为0.5%,而西藏地区这十年的人口年增长率则为1.39%,远远高于全国的人口平均增长率。此外,西藏人的平均寿命也有很大的提高。1951年时,西藏人均寿命为35.5岁,到2006年,西藏人均寿命已达67岁。

  西藏宗教以藏传佛教为主,亦有少量其他宗教的存在。佛教于公元7世纪因松赞干布与尼泊尔赤尊公主和唐朝文成公主结婚而传入西藏。两位公主在拉萨建立了佛寺即大昭寺和小昭寺,以专门供养由内地和尼泊尔运来的佛像,因此“拉萨”意即“佛地”。佛教传入西藏后于公元8世纪中叶创建的桑耶寺是藏传佛教第一座正规寺院,其大殿三层,分别为藏族、中原和天竺建筑形式,表明藏传佛教是多元文化融合的典型代表。在佛教传入之前,西藏的原始信仰为苯教(Bon-po,亦称“苯波教”),藏族佛教徒称苯教为“黑教”,以表明自己的信仰是“白”的,即纯洁的。不过,此后藏传佛教的发展也结合了当地的苯教。早期藏传佛教为宁玛派(Rnin-ma-pa),意即“古旧的学派”,在公元9世纪前为西藏佛教的主要教派,因其僧侣戴红帽而被称为“红教”。1073年具有半革新形式的佛教派别创建萨迦寺,故兴起萨迦派(Sa-akya-pa),“萨迦”意为“灰土”,意指在灰色土地上建的寺庙,但因其寺庙墙上刷有分别象征文殊、观音和金刚手菩萨的红、白、黑三色花条而史称“花教”。另一种半革新的佛教派别亦在11世纪兴起,称为噶举派(Bkah-brgyud-pa),因其信徒穿白袍而有“白教”之称。藏传佛教影响最大的革新派由宗喀巴于15世纪初创立,乃由11世纪中叶兴起的噶当派(Bkav-gdams-pa)革新而来,称为格鲁派(Dge-Lugs-pa),意即“善规”派,也有新噶当派之说,而因其僧人戴黄色僧帽故习称为“黄教”,该派后来发展为藏传佛教中影响最大的教派。从格鲁派中发展出两大活佛转世系统,一为“达赖”(Ta-lavi,蒙语,意为“大海”),始于1578年,此传承至今为第十四世达赖喇嘛;另为“班禅”(Pan-chen,藏文,意为“大学者”),始于1645年,今已传至第十一世班禅额尔德尼(Pan-chen-er-te-ni,即班禅大师)。这些教派发展流传至今,彼此和谐共处,形成西藏宗教的基本形态。藏传佛教为藏族人的主要宗教,目前西藏自治区境内有1700多处寺院等佛教活动场所,住寺僧尼约4.6万人,其著名寺庙包括拉萨三大寺即甘丹寺、哲蚌寺和色拉寺,大昭寺、扎什伦布寺、桑耶寺等,每年到拉萨朝佛敬香的信众就达百万人以上。今天的西藏处处可见佛事活动,信教者亦在家中设有小经堂或佛龛。中国政府尊重藏族人的宗教信仰自由,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先后拨专款2亿多元人民币用以维修、修复藏传佛教的著名寺庙及宫殿,并拨专款支持藏  传佛教界人士及学者整理出版藏文《大藏经》(Bkab-stan-gyur),而且还帮助其在北京和拉萨分别开办了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和西藏佛学院,培养出新一代的佛学人才。

  藏传佛教在西藏经济、文化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藏传佛教寺院既是“集市贸易”又是“高原城镇”的象征。以寺院为中心的城镇在西藏已成为比较兴隆发达的商品交易中心。如拉萨大昭寺目前每年的香客、游客都达到150万人次以上,围绕大昭寺形成的八廓街亦是目前藏族地区规模最大、最繁华的集市贸易中心。由于历史上藏族人主要过着半农半牧的生活,尤其是牧民逐水草而迁徙,并无固定居所,因此藏传佛教寺院在西藏的建造推动了西藏的建筑业和建筑艺术之发展,并曾作为西藏许多城镇的核心和发源地,其影响今天仍颇具规模。如拉萨的哲蚌寺、大昭寺、小昭寺、甘丹寺、色拉寺,日喀则的扎什伦布寺、萨迦寺等,都能让人尽情领略西藏宗教文化和古城风貌。此外,藏传佛教的雕像、唐卡(thang-ga,即“卷轴佛像”)等,也是西藏宗教给世界文化留下的宝贵遗产。目前,这些宗教艺术已经深入藏族人民的文化生活,也已成为藏传佛教贡献给广大人民的艺术珍品和精神享受。

  藏传佛教是西藏最主要的宗教,此外西藏还有伊斯兰教和天主教的存在。伊斯兰教约11世纪传入西藏,1716年在拉萨建成了第一座清真寺。目前西藏约有穆斯林4000多人,大多居住在拉萨市,他们的生活习俗已接近藏族,而且大多也讲藏语。天主教于17世纪先后传入西藏阿里等地区,但真正立足的是19世纪传入西藏昌都盐井的天主教会,目前仍有其小教堂存在,并有约560名藏族天主教徒。穆斯林和天主教徒今天在西藏也享有充分的宗教信仰自由,与藏传佛教信众和谐相处,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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